路边遇到老人摔倒,你敢扶吗?
早晨你骑着自行车高高兴兴地去上学,突然发现路边躺着一位老人,表情很痛苦看样子应该是摔倒的。
这时你会装作视而不见,我轻轻地走正如我轻轻地来;
或者会打个110、120,然后和一群围观群众一起远远站着旁观;
还是会上前询问老人的情况提供急救帮助,再帮忙把老人送到医院?
在过去十年的中国,“扶还是不扶”既是一个道德问题,也是一个社会问题,更是一个法律问题。
十年前的彭宇案
大家还有印象吗?
“扶还是不扶”的问题,在过去的十年里,一直在拷问着全中国的几乎每个人。
而问题的起点,堪称中国司法领域最著名判决之一的“南京彭宇案”,开始则是一件并不起眼的小事。
2006年11月20日早晨,64岁的南京老人徐寿兰在公交站台上被人撞倒摔成了骨折。
而26岁的外地小伙子彭宇将摔倒在地的徐寿兰扶起,并和后来赶到的徐家人一起将她送到医院,其间还代付了200元医药费。
随后徐寿兰指认撞倒她的就是彭宇,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赔偿。彭宇则表示自己纯属无辜。
十年前“彭宇案”的主角彭宇
(来源:互动中国)
由于事发地没有监控摄像,也没有直接目击事件经过的证人,最重要的证据——派出所询问的笔录原件被警方遗失。
2007年9月4日南京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,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%的损失,即45876元,彭宇表示不服判决。
在一审判决书中有以下言论:
根据被告自认,其是第一个下车之人,从常理分析,其与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较大。
被告在事发当天给付原告二百多元钱款且一直未要求原告返还……根据日常生活经验,原、被告素不认识,一般不会贸然借款…
“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,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人者,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。”
如果被告是做好事,根据社会情理,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,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,然后自行离开,但被告未作此等选择,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…
而该案一审法官王浩庭审中的一句:“你没有撞人为什么要扶?”,成了全国人尽皆知的名言。
彭宇案一审法官王浩
(来源:央视新闻)
这起轰动全国的案件一审判决公布后,在社会舆论上引起了极大争议,全国媒体及网友铺天盖地一边倒的责骂法院判决不合理,甚至有些网友从自己的认知出发,推断该案件背后有“猫腻”。
而双方二审前达成了庭外和解,彭宇一次性补偿徐寿兰一万元,双方不得在任何媒体上就本案再发表任何言论,为这起案件画上了一个难言圆满的句号。
法院的一审判决确实多有不妥,而当时媒体一边倒的报道也同样片面。
“扶人却被判撞人赔钱南京小伙好心没好报”这样的新闻标题,无疑起到了明显带节奏的作用。
春晚小品《扶不扶》
(来源:腾讯娱乐)
糊涂的判决和同样糊涂的新闻报道,将一起司法案件硬生生扯上了道德高地,最终谁都下不来台。
十年前的几位当事人也至今不能得到安宁,有报道称彭宇事后辞去工作离开了南京,至今低调未曾露面;
徐寿兰老太不堪四邻各种戳脊梁骨无奈搬家,于数年前死去;
一审法官王浩受此案影响被从法院系统调离,扔到南京最偏僻的街道司法所里无人问津。
(来源:互动中国)
更重要的是,彭宇案的一地鸡毛给国人上了一课:“好人做不得”,“学雷锋就是给自己找麻烦”
而之后十年发生的一起又一起类似案件,则一次次地印证了人们这样的认知。
“见义勇为者会被讹”,
这样的社会共识很可怕
从彭宇案一审判决到现在,已经十年过去了,但当年事件造成的风波却至今仍未平息。
这十年以来,全国类似的案件层出不穷,而这样的事情每次发生彭宇案总要被再次提起,以致他的名字从未离开人们的视野。而社会公众的道德良知,也在这一次次事件中消磨殆尽。
广东佛山“小悦悦事件“监控截屏
这样经过的路人有十几个,最终施救的是一名拾荒阿姨
(来源:广州日报)
在全国多起类似事件中,都出现了老人倒在路上,边上站着好几个围观者想要上去帮忙却又因为顾虑裹足不前,甚至有人直接提醒试图上前帮忙的人:“不要扶,小心被赖上”。
而更可怕的是,在相关的网络讨论中,不管持何种论点,大家似乎在一点上达成了共识:“这些路人的顾虑是有道理的。
而这种“社会共识“肆意蔓延,在我们的社会里已经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。
2011年广东佛山女童小悦悦被车撞倒,7分钟内十几名经过路人都选择离开;
河南开封的老人雨中骑车摔倒,三分钟无人救援最终溺毙;
就在几天前,河南驻马店女子被车撞倒无人施救,遭遇二次碾压………
这些案件都在全社会引起了广泛关注,甚至得到了部分外媒的报道。
日本媒体报道佛山”小悦悦事件“
标题是:”中国人无视被碾女孩“
(来源:猫扑)
这些年来,这样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,却在众人的围观中渐渐逝去的情况有多少?
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在网上抨击社会的冷漠,痛骂世风不古。
但当有人真的就躺在你面前的马路上时,想起这些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,你会不会也有几分顾虑呢?
讹人碰瓷者到底有多猖狂?
陈大夫亲身经历过
那时候我在电影院刚开始做值班经理,一天来了一对六十多岁老夫妇,看起来斯斯文文文化人,还自称是北大的教授,为了每张团购票加十块钱的事情和售票员吵起来了。
见到坚持不给她兑票,老太太直接指着售票员小姑娘鼻子就骂“小婊子”。
我正好在边上,赶紧劝她别激动,我们团购票要加钱兑是在网上公布明白的。
我还没解释两句,老太太的戏又来了,捂着心口就哎幺哎幺地叫唤,要不是她丈夫死死搀着,就要一屁股坐在地上。
他丈夫也在一边帮腔:“她有心脏病一点都受不了气,这让你们气得发作了,赶紧打120送医院吧。”我也是第一次遇见这种事,在边上都看愣了。
(来源:京华论坛)
幸亏我们店长闻讯赶来,毕竟是做了好几年服务业的老江湖,赶紧跟老太太不住地赔礼道歉,表示这二十块钱我们不收了,再加送你们一份爆米花套餐。
老太太一听立马精神抖擞,心脏不疼了也不嗳吆了,吃着爆米花喝着可乐,高高兴兴看电影去了。
那个售票员小姑娘当时也就二十出头,和同学们差不多年纪,无缘无故就被骂得这么难听,还被老太太逼得给他俩鞠躬道歉,气得浑身发抖。
我们也只能安慰她:算了吧,这还算人家心情好,要是较真真讹上你,去医院光检查一圈,咱们几个这俩个月工资就都得搭进去。
像这对老夫妇,为了二十块钱的事都能贡献出奥斯卡水平的演技,要是哪天她摔倒了,遇见一位敢扶她的,你能相信她不趁机讹上一把?
(来源:互动中国)
讹人之风刮遍全中国,原因就在于这件事的成本太低,而收益太高。
讹不上不用负任何责任,讹上了就能拿到一笔不菲的赔偿款,相当于个人/全家少奋斗几年。
据人民日报2015年10月,对这之前全国发生的149起因路边扶人而引发争议的案件进行的统计:
其中五分之四的案件真相最终被查明,撞人者冒充好人的32例,伤者诬陷扶人者84例。
而在这84例案件中,仅有一例诬陷害人者受到了拘留的处罚,还因违法人员已经满70周岁,依法不予执行。(其儿子因涉嫌敲诈被拘留十天)。
四川达州指认三名小学生撞了自己的74岁蒋婆婆
是我能找到的唯一一例因讹人而受到惩处的事件
(来源:成都商报)
除了极少数的职业碰瓷者之外,绝大多数类似事件都不是有意为之,而是抓住机会顺手一讹。
很多时候前一分钟还是理直气壮气势汹汹,你拿出监控录像证据,他就马上改口说自己记错了,还给你赔礼道歉。
而一旦处在监控的盲点又没人作证,就打蛇随棍上,一口咬定就是你撞的,反正你也没法自证清白。
最近发生的几起事件里,已经出现了这样让人哭笑不得的现象:
还有意识的伤者为了打消路边围观群众的顾虑得到救助,主动要求路人用手机录像,在视频中再三证明不是你撞的,你尽可放宽心我不会讹你。
(来源:网易新闻)
即使这样,还得几个路人互相留下联系方式约定彼此作证,这才有人敢帮忙。
最近这种讹人成风的受害者已经不限路人,甚至连警察都成了被讹的对象。
2015年4月,福建福州市一名警察驾警车回派出所,路遇两位受伤老人,下车查看,不料也遭遇讹诈。
看到监控视频后,老人转变态度向林警官道歉,承认是因为不愿承担医疗费才冤枉他。
福州”警察被讹“事件发生时监控录像
(来源:澎湃新闻)
在报道这件事的微博下的评论中,有自称警务人员的网友评论说他们也已经接受教训,遇见类似情况先打开执法记录仪录像确认情况,最好是两人以上作伴互证清白才敢帮忙。
更让大家大跌眼镜的是,福州警方竟然完全没追究老人“诬告”的责任,而是就这么算了。
说好的严格执法呢?难道随便讹人的行为不算违法,不应该受到打击吗?
警察自己被讹了都不敢亮剑,你让我们这些平头百姓怎么相信:我们一旦遭遇讹诈,法律能保护我们?
大学生遭遇讹诈的问题尤其突出
陈大夫想要在大学声上跟同学们聊聊这个问题的原因就在于:近期以来,学生在类似事件中被讹诈的现象尤其突出。
最近两年发生的类似案件,被讹诈的对象多半都是大学生或者中学生。
2015年7月,18岁的彭州高三毕业生杨川楀扶老人被讹 ,监控员通过“天网”监控系统调阅资料,最终确认是老人自己摔倒,为学生证明了清白。
2015年9月26日,山东建筑大学学生小刘帮一名骑摩托车摔倒的男子叫救护车,反被男子诬告别了他的车,在微博上寻找一起帮忙的奥迪和宝马车主及其他目击证人。
小刘在微博上发贴寻求目击证人
(来源:新浪微博)
小刘称,当时伤者叫来至少六个朋友,其中几个朋友态度相当恶劣,对小刘恐吓和辱骂,称“别这么狂,就是你”。
而最终又是监控证明男子摔倒和小刘毫无关系,于是这名伤者和他的朋友就再也没出现。
讹人者有时甚至是把将其送到医院的几名学生一起讹上,反正是你们几个学生仔里面的一个撞得我,具体是谁我也记不清了。
被媒体曝光出来的只是冰山的一角,更多的类似事件就发生在你我身边,或许你也曾经有所耳闻。
(来源:共青团中央官微)
而这时如果没有像监控录像这样的直接证据,或者有目击者愿意仗义执言,涉事的学生就会非常被动,陷入伤者家人朋友的轮番围攻当中,有时甚至学业也会受到影响。
这样的案件自然有其偶然因素,但学生频频被讹诈不可否认的一个重要原因是:
在越来越多的路人选择站在路边围观,对伤者的救助仅限于拨打110报警的社会现状下,
似乎只有社会经验最少,同时社会正义感最强的社会群体——大学生和中学生,才有胆量敢在路上扶人(尤其是老人)了。
而正是如此,让他们也成了社会里最容易被碰瓷的对象。
北大常务副校长吴志攀:
”你是北大人,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。
他要是讹你,北大法律系给你提供法律援助,
要是败诉了,北大替你赔偿!”
(来源:中国教育网)
十年前彭宇案真相是什么不重要,
我们关心的不是这个
面对这样的社会风气,无数人痛心疾首而又毫无办法。而十年前的“始作俑者”彭宇案,则成了全民对于社会冷漠现状不满情绪的发泄出口。
就在两天前的2017年6月15日,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报《人民法院报》刊登署名特约评论员“舒锐”的文章《十年前彭宇案的真相是什么?》,使得彭宇案又一次成为社会议论的焦点。
文章认为彭宇案并无冤情:
“一审法院认定彭宇与老太太相撞并无不妥,而从客观真实看来,事别多年后,彭宇也承认了当年确实和老太太发生过相撞。”
关于为什么彭宇案在人们心中有如此重要的地位,他的解释是:
“严格意义上,我国司法实践中,也并未发生过一起仅因扶人而让扶人者担责的判例,或许也正因此,每每发生类似事件,一些人只能拿出一件十年前被误读的“彭宇案”来唏嘘不已,感叹世风日下,乃至为冷漠寻找借口与出口。”
文章全文点击链接即可看到:《十年前彭宇案的真相是什么?》
(来源:百度)
我们并不清楚“舒锐”的这篇文章是代表他个人的观点,还是司法系统对此事的盖棺定论。如果是后者的话,我表示完全接受,完全赞同。
事情的真相早已淹没在历史长河中,彭宇本人的做法也很清晰地表达了他的态度:他并不想背负如此沉重的十字架,宁愿自己的名字和这件事都被大家彻底遗忘掉。
陈大夫和彭宇素不相识,我实际上并不关心十年前他到底撞没撞人。
我只关心今天我在大街上扶了一个老人,会不会被讹成是我撞倒他的,背负几万块的索赔账单,还被老人的子女亲戚闹到学校单位,搞得我百口莫辩上不了班上不了学;
我只关心假如我遭遇到这样的困境,警方和司法机关能不能帮我说话,替我洗脱清白;
我只关心那些已经被确凿证据证明是故意讹人的人,是不是能够受到法律的惩处,还是一句轻飘飘的“我记错了“就这么算了。
我只关心那些遭遇了故意讹诈,见识到了社会最阴暗一面的大学生们,在人生里再遇到类似的事情,还敢不敢挺身而出。
(来源:华龙网)
在网上有种影响甚广的说法是:“彭宇案导致了国人道德水平倒退了五十年”,这明显是高估了该案的意义。
中国实行的又不是英美的判例法制度,也没人会把这样一个案件当做理想的判例。
真正把国人道德水平拽得滑坡半个世纪的,是陈大夫曾经遇到的那对“北大教授”老夫妇;
是无数像他们一样,随时准备着顺手逮住人就讹一把的年轻人和老人;
是对这种行为无力打击的法治现状。
对于这些我们真正关心的问题,国家的司法部门又会有怎样的回答?全国大学生都在期待着“舒锐“先生的高论。